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运段航班因航空公司政策限制,不可指定航班,需要向航空公司现询。联运航班可能会提前(或延后)1-2天,如联运航班提前(或延后)需客人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如果无法乘坐我司安排的联运段航班,请客人自行前往中转城市,费用自理。
  • 如果联运段航班已经出票,但因客人原因导致无法乘坐第一段航班,按航空公司规则,后面几段航班默认放弃乘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出入境相关手续。
  • 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达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旅游圈提醒您,谨慎消费。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 根据泰国移民局规定,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随身须携带现金不少于3万泰铢(或等值人民币),银行信用卡等无效。泰移民官以随机方式抽查,现金不足额者将被拒入境。该规定适用包括落地签在内的各种签证入境人士。请各位旅客务必遵守泰国移民局新规定,以确保顺利入境。
  •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20人,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出发前2-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本线路在不影响您行程的情况下,部分行程段可能会部分合并用车、共同游玩,具体以当天陪同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为准。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1、凡持大陆普通护照(香港,台湾,美国等护照)的团员请务必自备前往各国签证和再次回大陆签证,如因此问题而造成行程受阻,请各位自行解决所有问题!

    2、夫妻在不影响总房数的情况下安排一间房,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时,请团员务必配合轮流拆夫妻,如果单住需补房差。谢谢合作!

    3、各位团员必须按我公司所安排行程走,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离团行为,从而自动放弃我公司所安排的行程,将按实际情况收取离团费5001800/天,并将取消酒店住宿;团员于泰国途中退出或提出不住宿及不用餐者,所缴团费概不退还!团员在行程中若参加不属于本行程范围内的活动或自由活动时而造成各种损害,由团员本人承担责任。所 以请团员不要擅自离开团队,以免发生损伤。

    4、携带摄像机的团员必须于出发时在机场内申报,否则返程入关时将追加税金,携带拉杆箱的团员请务必备锁,以防失窃;同时在托运的行李中不要夹带现金贵重物品。(在境外或出关处如有遗失、 盗窃、抢劫等意外,以及在国外时,现金和护照等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我司概不负责)。

    5、请各团员在飞行途中严格遵守航空公司的各项规定(例如:不能使用手机,禁止吸烟等)。﹡温馨小贴士:团员的行李箱请尽量用质地结实的,在运输途中如有损坏,国际航班不理赔,详情请咨询。

    6、境外酒店提倡环保,所以在客房内一般不备牙刷、牙膏和拖鞋,请各团员自备生活必需品。

    7、东南亚全年的平均气温在30度左右,且本行程内有海滩活动,故请各团员带好夏装和沙滩裤或游泳衣,防晒用品等。但因车内和室内空调比较足,请自备衣物,以免受凉。

    8、境外酒店房间设有各种收费服务,请询问清楚后再使用,以免结帐时发生误会。

    9、我公司有权视会议安排实际情况更改行程及用餐地点,如无特殊情况以不减少行程表上的景点为准。

    10、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游行、罢工)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我公司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团队的行程做相应的改动或取消(该情形发生时,团员若提出取消会议行程,我公司将酌情收取护照成本费、签证费及机票损失费)。

    11、请不要随便为陌生人带任何物品,以防被人利用贩毒。

    12、航空公司已取消团体退票,请各位团员谨慎确认是否出团,一经确认出票,我司不承担机票的全额损失!

    13、所有进入泰国境内的如需在泰国做落地泰签(自备一张白底2寸彩照),团队将因此在泰国移民关口逗留较长时间,请配合移民局官员的工作(海关小费自理);落地签证必须携带人民币5000元以备移民官审查

    14、自07年5月1日开始,乘坐从我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团员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托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打火机、水果刀等物品。如不托运被扣缴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如遇到使领馆拒签,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失。(使领馆会因为个人原因、不良记录、或无理由拒签,我公司也无法预计,在此声明)

    16、凡参加本公司的团员,均视已认可上述说明。

     



违规条约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天
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
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
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
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