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外推荐购物安排
城市 | 主要商品 | 时间 | |
1. | 库萨达斯 | 皮革制品:皮具 皮衣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2. | 库萨达斯 | 土耳其特色糖果, 橄榄油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3. | 棉花堡 | 家纺, 全棉纺织品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4. | 卡帕多奇亚 | 当地人手工编制地毯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5. | 卡帕多奇亚 | 手工特色陶瓷- 展示陶瓷手工制作法- 彩绘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6. | 伊斯坦布尔 | 珠宝店- 钻石、黄金、宝石、手表、银、珠宝首饰产品 | 不超过1小时 (由于客人原因延长购物时间除外) |
备注:仅限于团队正常运作情况下,如遇到罢工,天气,交通严重堵塞等特殊情况,可能参观时间略有减少,如遇团队人数较多,可能购物时间略有增加,敬请谅解。
行程外推荐自费推荐
序号 | 项目内容 | 活动时间 | 收费 | 备注 |
1 | 棉花堡滑翔伞体验 | 约30分钟 (实际飞行时间约5-15分钟,视天气状况而定) | 约125美金/人 (8人起订) | 一对一的教练将带您乘坐滑翔伞欣赏棉花堡全景。为确保游客安全,滑翔伞公司将根据游客的不同身高及体重来分配不同教练,同时将提供每人一套安全头盔及飞行服以备飞行使用。(报名限制:此项目为刺激性项目,报名者仅限于18-55周岁之间的成年人,癫痫症、哮喘、心脏病患者及腰部功能障碍或身体欠佳等人士切勿参加。报名游客体重必须在40-130公斤之间。 注意事项:由于高空飞行风速较大,请参加者当日着装注意保暖,并自备防风眼镜。由于滑翔伞为刺激性项目,具有一定危险性,参加者务必听从教练指挥,切勿做出危险性动作。参加该项目时,请遵守次序,切勿拥挤推诿) |
2 | 卡帕多奇亚热气球体验 | 约45-60分钟 | 约USD350/人 (1人起订) | 凌晨5:00前往热气球站乘坐热气球,随风飞向卡帕多奇亚的山谷,进行一次神奇的空中之旅,欣赏世界上唯一的卡帕多奇亚的精灵烟囱,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在村庄、葡萄园、果园点缀的“月球表面”上空徘徊,最后在农夫的田地中着陆。着陆后,给每人颁发一份证书,并赠送一杯香槟庆祝这次成功的空中历险。(注意:热气球期间,领队与导游全程不陪同。上下热气球时请按次序耐心等待,切勿着急上下热气球而作出危险动作,以免发生意外。且飞且珍惜!若因天气状况而无法乘坐热气球,费用则原价退还!) |
3 | 卡帕多奇亚吉普车之旅(4人一辆车) | 约1小时 | 约USD85/人 (8人起订) | 开着越野车探索卡帕多奇亚是最令人兴奋的事情。吉普车让您可以畅享山谷、教堂和文化美景;我们会带您去人烟罕至的地方,让您远离喧嚣,看尽青山绿水,感受越野旅游带来的兴奋。(注意:此项目为刺激性项目。吉普车行驶过程中较为颠簸,存在一定风险性,老弱妇孺及病患请慎重参加!若用车座椅未配备安全带,请您拒绝上车并要求退还相应费用!) |
4 | 卡帕多起亚旋转舞表演(不含餐) | 约1小时 | 约USD75/人 (8人起订) | 晚上导游带领前往洞穴餐厅观看土耳其著名的旋转舞表演(注意:含软饮一杯)。 |
5 | 伊斯坦布尔肚皮舞表演(不含餐) | 约1小时 | 约USD80/人 (8人起订) | 晚餐后导游带领前往观看土耳其著名的肚皮舞表演,并可享受当地特色点心(不含正餐)。 |
6 | 伊斯坦布尔土耳其浴 | 约20-45分钟 | 约USD70/人 (8人起订) | 享受传统的土耳其浴,并有专人提供搓澡服务。(注意:公共浴室内蒸汽潮湿,小心地滑注意安全。请听从专人指引,切勿拥挤抢行!室内温度较高,老弱妇孺及病患请慎重参加!) |
7 | 伊斯坦布尔一日游 | 约8小时 | 约USD150/人 (10人起订) | 【游船游博斯普鲁斯海峡】,穿梭于欧亚大陆桥,船行中外观塞拉宫凯宾斯基酒店、鲁梅利城堡,身在海峡中,体会左手欧洲右手亚洲的感觉。【多马巴切新皇宫】,奥斯曼王朝最后六位苏丹的宫殿。【土耳其特色烤肉餐】,后前往塔克西姆广场广场及独立大街,后统一送往酒店休息。 (注意:乘坐游轮出海上下船时请注意安全,依次排队切勿拥挤、小心地滑。船长和救生员未作出安排前,切勿做出危险性动作。乘坐缆车上下山时,切勿做出危险性动作,请注重人身安全!) |
备注:所有自费项目均是推荐或建议性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酌情参加,导游组织自费活动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部分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费用将做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
留位订金金额以“订金说明”为准,尾款必须提前12天支付,否则不予出票
旅游者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一)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出境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___30__日至___20__日,旅游费用总额的40%;
(2)行程前__19___日至__10___日,旅游费用总额的70%;
(3)行程前__9___日至__4___日,旅游费用总额的90%;
(4)行程前__3___日至___1__日,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旅游者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1__日的,或者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 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出境社可以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出境社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 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境社在行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2%的违约金;
(2)行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3)行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