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联运段航班已经出票,但因客人原因导致无法乘坐第一段航班,按航空公司规则,后面几段航班默认放弃乘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旅游圈提醒您,谨慎消费。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8人,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出发前2-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迪拜旅游须知

    迪拜是中东地区的商业和旅游中心,常住人口九十万,也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nited Arab Emirates)中的第二大酋长国。阿联酋共由七个部分组成,除迪拜外,另外六个城市分别是首都阿布扎比(Abu Dhabi)、沙迦(Sharjah)、阿治曼(Ajman)、乌姆盖万(Umm Al Quwain)、哈伊马(Ras Al Khaimah)和(富查伊拉)。

    时差

    阿联酋时间比北京时间晚4小时。如北京时间是5月1日下午16:00, 则迪拜时间为5月1日上午12:00。建议客人到了当地后把手表调慢4个小时。

    气候与衣着

    受印度洋气候影响,夏季(4-10月)酷热潮湿,气温高达45摄氏度以上(最热的7月份可达50摄氏度),湿度达100%,局部沙漠地区有小沙暴。11月至次年3月为冬季,气温不低于7摄氏度。12月至2月为雨季。全年降雨稀少,年均不足100毫米。

    迪拜全年大多数时间都可穿着夏季的轻便服饰,但逢冬季,毛衣和外套还是用的着,尤其是夜晚时分。与某些中东国家相比,迪拜的服装要求算是宽松的但旅客仍需注意不要穿着过于暴露或是不合适的服装。在游泳池或海滩边时,可穿着泳装和比基尼,然而离开泳池或海滩时,则必须至少穿着恤衫和短裤。由于阳光强烈,优质的太阳眼镜是游客的必备之物,戴眼镜的旅客则应考虑采用彩色镜片。在阳光直射的情况下,帽子或其他头部防护措施也是必要的。:

    夏季前往当地旅游帽子、太阳镜、防晒霜、防暑药感冒药,且止泻药和止肚痛药也是有备无患的旅行用品。在红海地区客人将有机会游泳,请自带上泳衣,泳裤,高强度防晒用品,洗浴用品。

    自9月10日起,凡是需参观阿布扎比大清真寺的客人,需在下车之前按以下要求换好服装,才能被允许进入参观清真寺,否则有

    可能被禁止进入清真寺,具体要求如下。

    温和,保守,宽松的衣服,长袖,长裙,长裤。

    禁止透视装

    男士禁止穿短裤。

    女士不可穿短褲和裙子必須長及腳踝。

    禁止紧身衣,泳装,沙滩装。

    鞋子将会被要求在进入清真寺前脱掉,所以我们建议方便穿脱的鞋子。

    女士头巾是必需的

    在穆斯林禮拜的地方是不能接受的親密行為,即手牽手或接吻。

    为了安全和对朝拜者的尊重,游客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参观,不能随意走动,在清真寺里吃东西和吸烟是不被允许的。

    参观者被要求不要触摸古兰经(圣书)和主祈祷大厅内的其他建筑元素。

    在进入清真寺前,女士将要求穿传统长袍(Abaya),头巾(shayla)。客人可以自己穿,但是,必须包裹紧闭,不能松开。

    小孩必须由成人看管,清真寺周围仍在建设中,需随时注意安全。

     

    语言

    通用英语。

    货币

    阿联酋的货币是迪拉姆,汇率是1美元约等于3.65迪拉姆。(汇率会随时浮动,以上仅为参考)阿联酋可以使用旅游支票和国际通用信用卡,美元当现金使用也十分方便, 当然也可在银行、机场、酒店自由兑换当地货币。请注意妥善保存兑换收据以便在兑回外币时使用。

    电源

    迪拜电压220V/50赫兹,插座为英式三眼方头。游客最好自带一个转换插座,

    在国内的电器商店里很容易买到。

    饮食

     您的早餐是在酒店的西餐厅使用,午晚餐为适合中国人口味的食品,主要安排在中餐馆。

    当地购物

    迪拜有不少大型商场和名牌专卖店,由于免税,世界名牌在迪拜的价格很合算。迪拜机场的免稅商店24小时营业,其规模在全球免稅店中名列前茅。大多数的百货商店货品都是固定的价格,而在集市贸易里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如果要砍价,必须要准备花上一些时间,而且不能对欲购商品表露出过多兴趣,否则还价就会很困难。买之前最好货比三家,慎重考虑,以防受骗上当。迪拜的化妆品、黄金饰品、钻石、名表、服装箱包都是非常受顾客喜爱的物品。

    其他友情提示

    1.境外房间一般为双人间,酒店内不提供一次性使用牙刷、牙膏、拖鞋等物品,请各位团友在出发前做好相应准备。

    2.迪拜生水不可饮用,最好烧开水或喝矿泉水。但酒店内没有可饮用的热水供应,喜欢喝茶的游客,请自备茶叶,并带好电热壶。

    3.酒店房间内的小酒吧、付款电视、洗衣、通讯设施等个人消费,一律由客人自己负责。

    4.饭店房间小费一般为每天房间小费1个美元即可。

    行李员小费由客人自己负责,每件行李或者每个房间1个美元。团员行李请贴上自己的姓名和显著标记的记号或贴条等,到达酒店后,有酒店服务生负责送行李,可以自己拿好随身携带的行李即可。如果发现丢失,请及时和领队联系。

    5.所有出境航班关于随身携带液体统一规定:每个人可携带每个不超过100毫升,总共不超过1升的液体,超出此标准的液体必须托运,刀子,剪子,指甲刀也必须托运,因此请提前做好准备。

    6.当您的游览项目包括一些宗教圣地时,你的穿着打扮要适宜,您的导游会提醒您。某些地方禁止摄影,请注意警示标志。

    7.在阿联酋没有得到允许之前,不要把相机对准当地穆斯林人,因为有些穆斯林妇女极其反感拍照。如果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多数人会乐意接受。穆斯林禁猪肉和酒,清真寺和古兰圣经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游客必须注意的。

     

    迪拜月平均气温比较如下(摄氏度):(仅供参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平均最高气温
     (
    摄氏度)

     
     

    24.0

     
     

    24.6

     
     

    27.9

     
     

    32.4

     
     

    36.8

     
     

    38.8

     
     

    40.6

     
     

    40.4

     
     

    38.7

     
     

    35.1

     
     

    30.5

     
     

    26.2

     
     

    平均气温
     (
    摄氏度)

     
     

    18.7

     
     

    19.3

     
     

    22.3

     
     

    26.1

     
     

    29.9

     
     

    32.2

     
     

    34.4

     
     

    34.4

     
     

    32.1

     
     

    28.7

     
     

    24.3

     
     

    20.6

     
     

    平均最低气温
     (
    摄氏度)

     
     

    13.7

     
     

    14.5

     
     

    17.0

     
     

    20.1

     
     

    23.5

     
     

    26.1

     
     

    28.9

     
     

    29.3

     
     

    26.3

     
     

    22.7

     
     

    18.3

     
     

    15.4

     

     

     


违规条约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天
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
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
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
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
补充条款

旅游者违约:

(一)旅游者一经预定,视为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为其进行资源控位,即预订机票、酒店、车票等相关旅游产品。旅游者已明确知晓,在该等情况下进行控位可能存在因旅游者自身签证未能办理而无法出游的风险,旅游者愿意承担该风险,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无法出游的,出境社将按照下列退规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开始前 30 日至 15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2)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10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70%;

(3)行程开始前 9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4)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5)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100%。

旅游者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超过 1日的,或者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出境社可以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出境社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余款退还旅游者。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机、车、船票费用)-(酒店费用)-(景点门票费用)-(其他必要费用)

(二)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三)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后3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备注一:以上条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备注二: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如根据航空公司或出境社规定,机票可签转、改期或退票,我司可协助处理。

旅行社违约:

(一)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0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