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1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达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旅游圈提醒您,谨慎消费。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本线路在不影响您行程的情况下,部分行程段可能会部分合并用车、共同游玩,具体以当天陪同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为准。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其他
  • 注意事项:(务必详细阅读,签订合同即代表默认以下事项)

    1、旅客出门前请带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生证等)。

    2、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丢失影响美好的旅游心情。自由活动期间,请自行注意与负责自已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3、客人应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有高空恐惧症或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有不适或疾病历史的请报名时提前告知前台,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应谨慎选择,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客人个人自己全额承担责任。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故意隐瞒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疾病突发或加重、恶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我社会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帮助,其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客人承担。不接受80岁及以上老人参团70岁及以上老人需要年轻家属陪同参团(老人熟悉自身身体条件并能够适应该行程路段),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签署旅行社免责协议书,否则有权拒绝报名。

    4、有的地方受交通限制,旅游车辆可能不能到达酒店门口,需客人步行到酒店入住。旅客入住酒店前请出示身份证并主动交纳房卡押金。住宿如出现单男单女,在征得其他单男单女的同意下,进行拼房,否则由客人补齐单房差。行程中的参考酒店并非都能提供标准三人间,大多为加床(钢丝床)服务。客人入住酒店时,请检查房间里所有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缺少应及时联系导游员或酒店工作人员,切勿大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行程内酒店均为定时供应热水和空调。(根据湖南省政府规定,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敬请谅解!)。由于湘西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虽然旅游资源丰富,景色秀丽,但酒店硬件设备,旅游接待质量,与一线发达城市有一定差距,请客人谅解。

    5、我社有权根据当地天气情况或其它原因前后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景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性原因造成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价(本社预约的优惠价,非挂牌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因散拼团的特殊性,我社只保证用车合法性。在保证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行程中可能需要套团用车或根据人数增减更换车型大小,我社确保每人一个乘车座位,具体用车的大小由客人人数确定,敬请理解凡不可抗力和第三方原因等非因我社原因造成的游览及费用变化,我社不承当相关责任。例如:航班延误、取消造成产生增加的住宿,或者没赶上旅游车,要单独包车接客人等情况,都需客人自理额外产生的费用。

    6、旅客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包括餐、房、车和门票等)费用不退。旅游中途擅自离团,合同终止,费用不退,补齐相应损失,其他责任由客人自负,签署离团协议书。

    7、旅游意外险由客人出发前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组团社代买,我社只提供旅行社责任险。

    8、散客拼团为各大旅行社联合收客发班,不同于独立包团的一对一服务,会发生团友和导游的变化,游客的地域,年龄,体力,想法,民俗习惯等各有不同,需要游客之间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游客服务,让此次旅途更加美好!请严格遵守时间观念和集体观念,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且已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旅行社有权离开进入下一个行程,请您自行乘车与团队汇合,费用自理。

    9、不要随意购买街边小贩的食品,以防急性腹泻等疾病发生,影响游程。在选购旅游纪念商品、当地土特产时,注意不要随意去动摆设物品,以防意外损坏,后果自负。旅游期间,全程不强制购物;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行程中展示图片仅供参考,由于拍摄时间、季节和角度有所不同,与您看到的实际景观可能有所差距,请以实际观景为准。

    10、张家界少数民族对神灵及图腾有自己的信仰,并且热情好客,游客朋友请注意入乡随俗,尊重当地民俗习惯。在游览张家界、凤凰等少数民族村寨时,请务必听从导游的介绍及安排,注意一些少数民族的禁忌。湖南地区餐饮以酸、麻、辣、咸等偏重口味!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菜品数量根据每桌实际开餐人数递增或递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11、中途均不允许客人以任何借口离团,若中途客人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用餐、房、车、机票等一切费用不退,签署离团协议书,旅行社也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所有责任。行程里面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均为不看不退,不吃不退,不用不退,亦不做等价交换。

    12、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请组团社和游客知悉,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请你务必认真填写,行程中曾投诉过的已解决的问题不能作为后续再投诉内容。若产生争议,以《新旅游法》及《合同法》或相关旅游法规规定处理。若认为有质量问题,请第一时间拨打电话告知。

违规条约
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
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
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