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运段航班因航空公司政策限制,不可指定航班,需要向航空公司现询。联运航班可能会提前(或延后)1-2天,如联运航班提前(或延后)所产生的一切花费请客人自理,如果无法乘坐我司安排的联运段航班,请客人自行前往中转城市,费用自理。
  • 如果联运段航班已经出票,但因客人原因导致无法乘坐第一段航班,按航空公司规则,后面几段航班默认放弃乘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出入境相关手续。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旅游圈提醒您,谨慎消费。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6人,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出发前2-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 本产品16人以内不提供领队服务,在旅游目的地由当地导游提供相关服务。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因出海特殊性,65周岁以上老人不接待出海;因出SPA特殊性,65周岁以上老人不建议参加    

    签证

    办签国家: 越南

    签证类型: 团队旅游签证

    办理时长: 送签后0个工作日

    受理范围: 全国领区

    重要提醒:1、如您持外籍护照从中国出境,请确保持有再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如您是港澳台同胞从中国出境,请确保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如果您为自备签证,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交通费、国家运价调整等),我司有权追加收取;

    2、以上行程仅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3、导游人员有根据行程中的现实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请各位游客配合
    4、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在“指定范围内的自由活动”中的指定范围。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5、所有自费项目4-5人起成团,不足导游有权视情况安排,请谅解,所有自费均请与导游现询现购,请不要与旅行社或者销售私下在任何渠道预定自费项目,否则一旦发现需客人在当地补足无自费的差价1000元/人

    6、所有非大陆护照,请自行确认是否为正常护照,我司不保证

    7、所有黑名单、失信人、拒签史、目的地拒签者,自行负责,我司不承担损失
    8、老人65岁以上不接受出海,70岁以上老人需补地接费用(1300元/人)
    9、越南小费制国家,以上不含境外小费,根据境外服务业惯例,境外服务人员有收取服务小费的习惯,出于国际礼节,对于SPA 服务人员、酒店服务人员、司机、翻译以及其他服务人员,您可以自愿给予其相当于人民币 10 元左右的小费
    10、出入境快速通关小费约20元/人
    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温馨提示:

    1.以上包价不包含航空保险,人身意外险,以及一切游客私人消费;建议旅游者出行前购买旅游意外险。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下,导致的航班延误,无论时限,航空公司均不赔付,建议客人自行购买航空延误险;
    2.在外行走/旅游景点区注意当地交通安全,小偷/飞车党屡见不鲜,贵重物品务必随身小心保管,切勿存放在旅游车及酒店房间内。建议护照及机票统一交由酒店前台帮忙保管;
    3. 航班、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我社会积极解决,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每位成人旅游者支付的旅游费用系按照2人入住1间房进行核算的。如遇单人报名参团或旅游者要求享受单房的,须在支付旅游费用时向旅行社补齐全程房差。如旅游者要求三人同住一间标房,且酒店允许的前提下,可安排双标房内加床(一般为钢丝床或床垫);因部分酒店条件所限,可能出现无法加床的情况,三人同住一房无房费可退。
    5.旅游者乘坐飞机、轮船、火车、地铁、索道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赔偿事宜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6.我社以客人在当地签署的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回程后7日内联系我社解决,否则无法处理。
         


    小费:

    越南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礼貌,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日常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如下:
    1.热石按摩或SPA:视按摩师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弹性给予,约5-10元/人或20000VND左右;
    2.床头小费:约10000VND/间房/每天
    3.行李小费:约10000VND
    4.翻译小费:约50000-70000VND左右
    5.司机小费:约50000-70000VND左右

     

    特别提醒:

    1.出票前请支付全款,否则我社有权取消机位;
    2.旅游期间,请按照行程随团活动,不得擅自离团,客人如境外离团则境外现补离团费:800元/人/天 (现金交领队,且中止旅游合同,离团后的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团队机票不允许退票、改签、换人,机票一经开出如取消则全额损失;请传正确名单或有效证件,请带好有效护照乘坐航班(并注意证件有效期);
    4.越南水警通知:65 岁起的老人不准乘快艇过岛,如有发现旅游公司跟导游都得被惩罚。65岁起的游客在出发前必须签署安全自理的免责协议  ,否则将更换行程(具体以当地当时情况处理为准)。
    5.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拒签,不能参加旅游团行程,客人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包括机票费用、地接费用等。
         


    收客提示:

    1.

    (1)65周岁-70周岁(不含)老人,出团前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须签属免责申明,参团必须要有家人(身体健康的成年人)陪同,且必须自动放弃出海项目,无费用退还;

    (2) 谢绝70周岁(含)以上老人参团。

    (3)重症患者、残疾人、孕妇不得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情况与组团社无关;

    3.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4.本产品报名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港澳台人士,或持外籍护照,请于出发前确认是否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如参团,价格现询(签证及回中国签证需自理)。非中国籍(包括港澳台籍)游客报名时请提前告知我社,并请收客社重点提醒对于非中国籍(包括港澳台籍)游客,出游报名时所提供证件的有效性及对出游目的地国家和再次回中国的入境签证需要自行负责,避免因证件或签证问题无法出入境而导致旅行阻碍,如因此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所有黑名单、失信人、拒签史、目的地拒签者,自行负责,我司不承担损失
     5.定单确认件于当天17:00前确认回传(一经确认不得退团,一旦出票不退不改),确认后2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每位人民币3000 元/人,款到留位;另外,请于出发前至少 7 个工作日支付全款,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定位,已付之款恕不退还。
    6.包机航班时间最终以出票为准
    7.以上行程仅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违规条约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天
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
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
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
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