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运段航班因航空公司政策限制,不可指定航班,需要向航空公司现询。联运航班可能会提前(或延后)1-2天,如联运航班提前(或延后)需客人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如果无法乘坐我司安排的联运段航班,请客人自行前往中转城市,费用自理。
  • 如果联运段航班已经出票,但因客人原因导致无法乘坐第一段航班,按航空公司规则,后面几段航班默认放弃乘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出入境相关手续。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6人,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出发前2-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本线路在不影响您行程的情况下,部分行程段可能会部分合并用车、共同游玩,具体以当天陪同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为准。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服务标准说明】(报名参团时如无异议,我们将是您已接受以下说明,请仔细阅读)

    行程说明:

    美加的城市面积普遍较小,常规我们行程中所指的城市为“大都会区”或“郡”之类的大概念,包含了周边几个至几十个大小不等的卫星城市,例如大洛杉矶地区、大华府地区,旧金山湾区,大多伦多地区等等;

    由于众多的展会,宗教活动或当地节日,或进入旅游旺季(尤其是每年的6月至10月),境外酒店经常超售,计划团队的行程可能会将依当时情况调整住宿情况,但是不会影响酒店级别及整体游览时间;

    行程中所列航班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出发前将给予最后确认行程(“出团通知书”);

    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仅为理论参考,活动的进行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但不影响游览内容;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敬请各位贵宾理解和配合;

    计划景点的实际游览时间参考行程中标注;部分景点仅含门票,不含中文讲解;

    主题乐园内的游览项目以园方当天具体开放的项目为准(部分设施可能会因保养等临时关闭);因可选择的游玩项目众多,故园内游览以客人自行安排游览项目为主;

    交通说明:

    团队最终出行的航班号及起飞时间等航空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上标注的为准;全程机票为不可退改签的团队机票;

    一般而言,国际段航班建议提前3-3.5小时抵达机场集合办理相关手续,内陆段航班建议提前2-2.5小时;如需要中国内陆联运的客人,请务必注意集合时间,如遇天气多变的季节,建议提前一天抵达集合城市;

    为确保行程按计划完整顺利的进行,内陆段航班的起飞时间可能会早,请特别注意;

    境外旅游车辆的车型及座位数以团队最终出行的总人数(含领队)为准,且每个地区都有不同。除特殊说明外,夏威夷均为司兼导,本土15座及以下车型为司兼导,其余为司+导;

    酒店说明:

    酒店无等级标识,酒店在规模及设施等方面与国内同类级的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国家公园附近)。一般团队酒店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市郊等非闹市区;

    常规团队的酒店大堂都比较小,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如有则每次只能容纳2、3人和行李;

    一般房间最多容纳两张床(即无法加床),部分酒店房间可能为家庭房(大小床);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周岁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个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行程中所列早餐如由酒店提供,十分简单,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水等;

    酒店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一般是15点开始,如涉及首站无游览项目但未到入住时间,则先自行安排活动时间;

    正餐说明:

    行程中的午晚餐以中式自助或中式桌餐为主,简餐(快餐/冷盒餐等)为辅;

    如遇下列情况将退客人餐费(计划行程中已含但按实际情况无法安排),具体退餐标准请参考“服务包含”栏:

    部分区域、城市、及小镇等没有中式餐厅,有但不接待团队用餐的;

    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无法安排团队用餐的;

    其他临时性遇到无法按原计划用餐的情况;

    行程内列明用餐:(不包括候机及转机时间内的用餐)

    酒店内早餐(如果遇早航班,酒店不提供早餐盒时早餐需要自理)

    午餐7美金/人(美式自助餐 或 6菜1汤,10人/桌)/晚餐8美金/人(美式自助餐 或 6菜1汤,10人/桌)

    (长途中或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自助餐或团餐,改为西式简餐,或退餐费)

    在境外期间,客人放弃用餐,餐费不予退款

    保险说明:

    我社为各位游客购买的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为人民币30万元(具体条款及解释请见保险公司的说明),客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产品;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等情况;

    如因客人故意隐瞒自身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保险流程的,责任由客人自行承担;

    如涉及保险理赔等手续,则为客人自行与保险公司交接;

    退费说明:

    团队在境外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的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地震、突发性事件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会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会要求客人补足差价;

    温馨提示:

    “团队质量反馈表”或其他意见单: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团队质量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

    计划行程和旅游费用,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航空公司、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

    由于国情不同,您在境外旅游时除了准备国际通用的信用卡(Visa / Master等)(请在国内确认好已经激活可以在境外使用),请适当准备一些目的地国家通用的现金,建议您出国前兑换好所需外币;

    持非中国护照人士(及港澳台),请自备往返中国签证(或回乡证等证件),如因往返中国的签证引发的一切出入境问题自负责任;

    请您在境外期间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请注意团队结束离开旅游国家的时候,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否则会影响出入境;

    美国海关及边境巡逻队提醒,如父或母或其他亲戚单独一方携带未成年人出境,强烈建议另一方母或父或父母提供声明书(中英文)知晓前一方单独携带他(们)的孩子赴美,声明需公证(中英文);

    【特殊提示】

    1:此类型团队游不允许客人脱团。

    2: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如果游客在境外有任何形式的滞留不归,我社将第一时间通报中国和目的地国司法机构。

    3:由于每天更换酒店,频繁办理入住手续,以及出于安全方面考虑,入境后需全程收取客人护照原件,敬请配合及谅解。

    如游客无法接受以上条款,将无法报名参团,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以上行程仅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2)旅行社人员有权利根据行程中的现实情况进行游览顺序前后调整(但不减少游览项目),请各位游客配合;

    3)请游客注意自己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离开美国时超过6个月以上,否则将会影响出入境;

    4)在境外期间,客人放弃用餐及景点,不予退款;中途擅自离团、退团,团费不退;境外原则上不接受离团,

         若需要离团,游客在境外有任何形式的脱团,我社都将收取200美金/天的罚金,最多收取3天,就是$600美金/人。

    并写书面说明,拒不交罚金且脱团的游客将视为主动解除与旅行社签定的旅游合同,我社将取消此游客后面行程的

    一切食宿等安排。游客在境外有任何形式的滞留不归,我社都将第一时间通报中国和目的地国司法机构,客人将被

    列入中国和目的地国移民局的出入境黑名单里。

    (5)出于安全考虑,旅游者在境外不得参加由境外第三方组织的游览活动,如参加由第三方旅游组织安排的自费活动,我社将取消

    此游客后面行程的一切食宿等安排。视为违约行为将收取$600/人的违约罚款。

    6)所有自费项目均为自愿原则,绝不强迫消费,推荐自费活动时,如不参加,我们会安排您在加油站休息区或快餐店或车上休息等待。

    7)此行程全程小费225美金/人,请在国内机场交于领队。

    8)儿童自费价格与成人同价。

    ——请详细阅读以上注意事项,报名此团将视为已阅读并认可以上条款。——

    备注:此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此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具体情况调整

    景点顺序,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

    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或更改,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社会在事前向旅游者做出说明。

    因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

    交通堵塞、个别客人因突发事故或疾病、人身伤害、客人滞留、财产损失、物品遗失等影响行程、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

    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游客应将增加费用交付旅行社。


违规条约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天
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
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
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
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